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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基本資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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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用電源
對于某些船舶(尤其是大型船舶) ,如果它在停泊無作業工況下(如貨船停泊時不需裝卸貨物;挖泥船停泊時不挖泥;起重船停泊時起重機不工作)的用電量小到這樣的程度,即使開動一臺主發電機組也感到極不經濟時,就往往需要另設一臺專門供停泊時用電的停泊發電機組。這種停泊發電機組的容量較小,一般只需數十千瓦就夠了。如果所設計的船舶在停泊時均可以接用岸電滿足船上用電的要求,就不必專設這種停泊發電機組了。

船用電源
應急電源作為在應急情況下為船舶提供能源不可或缺的設備,船員應對其高度重視,熟練掌握操作程序,平時注意維護保養,定期進行測試,保證其隨時可用。在檢查中,若應急電源的安裝位置、應急電源的防火、起動方式配備、應急發電機的起動測試和斷電自動起動測試、應急發電機對應急配電板及應急設備的供電測試等存在缺陷,都應對船舶采取強制措施,要求必須糾正后才能開航。

船用電源
船用電源的要求
1、正常航行時,船用主電源應當向所有的無線電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供電:
2、必須向其備用電源組成部分的任何蓄電池供電。
3、備用電源獨立與船舶動力推進系統和船舶電力系統。
船舶主電源要保證船舶在航行狀態、進出港狀態、停泊狀態、裝卸貨狀態、應急狀態等各種工況下正常用電的需要,通常要裝備若干臺發電機組,稱為船舶主電站。
